公告日期:2016-05-10
证券代码:832671 证券简称:冠宇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厦门冠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上发布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9,10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5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10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10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10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10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2015年度不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10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5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10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刘璇、涂立强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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