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8
公告编号:2020-039
证券代码:832669 证券简称:华电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陕西华电树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陕西华电树脂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12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2 月 1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陕西华电树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股份),住所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渭阳路北段 6 号。
童海,男,1978 年 9 月出生,华电股份董事长。
吴斯华,男,1955 年 5 月出生,华电股份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重大诉讼、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等未及时披露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1、重大诉讼未披露
公告编号:2020-039
华电股份于2019年8月22日向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吉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拖欠公司货款,诉讼标的 1318.8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9.15%。公司至今未披露该重大诉讼及相关进展。
2、关联交易违规
2016 年,公司与参股企业山西兆丰镓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购销关联交易,交易金额 4,504,273.52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11.55%,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补充审议,4 月 26 日公告披露。
3、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未及时披露
2016 年 9 月 8 日,公司财务总监拜宁兰辞职,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补
充披露相关公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华电股份未披露重大诉讼,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四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
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华电股份未及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信
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华电股份关联交易未经审议并及时披露,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三十五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二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童海、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吴斯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1.4、1.5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
公告编号:2020-039
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华电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童海、吴斯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于上述惩戒,将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方面未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方面未产生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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