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162号关于对陕西华电树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华电股份资讯
2020-07-08 18: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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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7-08


关于对陕西华电树脂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0】第 162 号
陕西华电树脂股份有限公司(华电股份)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停产及持续经营能力

你公司主营业务为金属镓专用大孔螯合树脂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986.89 万元,较去年减少 69.88%;当期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系报告期内你公司生产所用环保处理设备未能达到运营标准,与环保设备制造方处于诉讼状态(你公司未在年报“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部分披露诉讼情况,亦未披露相关诉讼临时公告),导致 2019
年度停产 6 个月。根据你公司 2020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停
产的提示性公告》,截至公司披露日你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且为降低损失,减少安全隐患,你公司决定实施停产,仅保留必要经营管理人员配置以降低管理成本,积极妥善安置清退员工,待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公司将再行适时恢复生产。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相关诉讼尚未结束,公司将自行对环保处理设备进行维修,尽早恢复生产。

你公司自 2016 年起连续亏损,报告期净利润-533.94 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上述导致公司停产已近 1 年的环保处理设备诉讼涉及
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标的金额、占净资产的比例、截至资产负
债表日、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及当前诉讼进展;

(2)说明上述诉讼事项是否为你公司应当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你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

(3)结合你公司停产事项,说明你公司存货、固定资产等主要生产材料及设备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详细说明期后员工清退的情况,是否已足额支付所欠员工工资并对清退的员工进行足额补偿;

(5)结合应对停产事项的具体措施,说明上述诉讼事项是否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关于应收账款可回收性

截至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2,294.88 万元,其中一年以内应收账款 530.36 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23.11%;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款情况显示,你公司应收关联方北京吉亚材料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亚材料”)款项
1,303.87 万元(占比 56.82%),计提坏账 613.35 万元,账龄 1-5 年。
请你公司按账龄阶段分别列式你公司与吉亚材料应收款项情况,说明你公司与关联方吉亚材料具体的关联方关系,其长期拖欠你公司货款的原因,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

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一部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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