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3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32665 证券简称:德安环保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新疆德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5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徐志宗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韩刚因工作原因缺席,委托董事叶松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公告编号:2022-021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根据自身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有效期限内以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任一时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类理财产品、定期存单、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不用于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前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导致公司业务、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范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新疆德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德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于 2021 年 9 月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下称“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了 1,5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一年,自 2021
年 9 月 26 日始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止。
公司为工程公司提供最高 3,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以自有房产为工程公司
提供最高 3,000 万元抵押担保,于 2021 年 9 月与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志宗先生、邹红梅女士为工程公司提供最高 3,000 万元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于 2021 年 9 月与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公告编号:2022-021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乌鲁木齐德安东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德安东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升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于 2022 年 3 月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北京路支行(下称“中国银行北京路支行”)申请了 700 万元(含本数)借
款,借款期限一年,自 2022 年 3 月 3 日始至 2023 年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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