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0
公告编号:2022-019
证券代码:832665 证券简称:德安环保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新疆德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股东大会见证律所的情况
新疆德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公司聘请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作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陈盈如律师,现由于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调整,见证律师变更为姚文东、杨琪律师。
二、变更见证律师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无需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见证律师的影响
本次变更属于合理性变更,不会对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产生任何影响。
公告编号:2022-019
新疆德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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