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光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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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15: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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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12


公告编号:2023-038

证券代码:832657 证券简称:摘牌光集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光合新兴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99 号(关于对光合新兴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明荣、满孝伟、宋国防、姜爱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12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2 月 1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山东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光合新兴产业控股集团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主体

股份有限公司

王明荣 董监高 董事长、总经理

姜爱萍 董监高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

满孝伟 董监高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3-038

秘书

宋国防 其他(原董监高) 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光合新兴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二是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包括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股东股份被质押情况、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关联方资金占用、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等相关事项,三是未及时审议并披露设立子公司事项。四是未及时披露 2023年半年报。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王明荣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满孝伟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 年 11 月至今),宋国防作为公司原董事会秘书(2014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1 月),姜爱萍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对上述问题一、二负有主
要责任,王明荣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宋国防作为原董事会秘书(2021 年11 月至前),对问题三负有主要责任,王明荣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满孝伟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姜爱萍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对上述问题四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八十三条、《非上

公告编号:2023-038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90 号)第六十七条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212 号)第七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王明荣、满孝伟、宋国防、姜爱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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