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高新:关于股份继承事宜的公告
青木高新资讯
2017-07-07 17: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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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07

公告编号:2017-035



证券代码:832640 证券简称:青木高新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荣成青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谭新华股份继承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股份的继承



荣成青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股东谭新华因病于2017年6月6日不幸逝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2017年7月1日,其配偶林治凤办理了本公司原股东谭新华名下股份的共有夫妻财产分割,其子谭业军办理了本公司原股东谭新华名下股份的遗产继承,被继承人谭新华的继母林钧先、妻子林治凤、长子谭业明均放弃继承被继承人谭新华名下股份的遗产继承权,其父亲谭德敬先于谭新华去世。山东省荣成市公证处于2017年7月5日出具了“(2017)荣证民字第952号”《公证书》,载明原股东谭新华持有的青木高新股份,经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和子女继承如下:



关系 姓名 分割/继承股份数额(股) 占公司发行总



股份比例(%)



被继承人 谭新华 3,405,000 12.87



财产分割人 林治凤 1,702,500 6.44



继承人 谭业军 1,702,500 6.44



注:6.44%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方法得出。



公告编号:2017-035



谭新华原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青木投资有限公司963.64万



元注册资本出资额,经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和子女继承如下:



关系 姓名 分割/继承实收资本(元) 占公司实收资



本总额比例(%)



被继承人 谭新华 9,636,400.00 64.82



财产分割人 林治凤 4,818,200.00 32.41



继承人 谭业军 4,818,200.00 32.41



二、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和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山东青木投资有限公司 11,620,000 43.93



2 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3,750,000 14.18



3 郝晓明 2,724,000 10.30



4 谭业军 2,383,500 9.01



5 山东沙窝岛远洋渔业股份有限



公司 2,270,000 8.58



6 孙朋波 2,000,000 7.56



7 林治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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