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5
证券代码:832640 证券简称:青木高新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荣成青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业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6,4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荣成青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公司拟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定向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山东青木投资有限公司、谭新华、郝晓明、谭业军、孙朋波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山东豪迈欣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从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恒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及山东青木投资有限公司、谭新华、郝晓明、谭业军、孙朋波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自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2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山东青木投资有限公司、谭新华、郝晓明、谭业军、孙朋波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处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4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6年8月8日发布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等法律、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支行设立荣成青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券商、银行、公司三方共同监管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4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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