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9
公告编号:2017-038
证券代码:832618 证券简称:中能兴科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中能兴科(北京)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 2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
(三)变更原因
2017年 5月 1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
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
公告编号:2017-038
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
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依据本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改变原会计政策,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公告编号:2017-038
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经营生产活动以及财务报表项目与金额未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能兴科(北京)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中能兴科(北京)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财政部 2017年 5月 10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中能兴科(北京)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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