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发股份: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双发股份资讯
2019-10-08 17:07:1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10-0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信达证券作为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通过主办券商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双发股份存在 15 项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金额

16,358,972.50 元,具体如下:

1、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 南乐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豫 0923 民初 1641 号



立案时间: 2019 年 03 月 12 日



案 号: (2019)豫 0923 执恢 147 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河南 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拖欠原告河南省中利工矿设备制造有 限公司货款 479100 元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被告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

前给付原告货款 229100 元。原告河南省中利工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自愿放弃要求被告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请求。二、如被告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限定期限内未依约履行上

述协议内容,则其自愿以货款 479100 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1 月 7 日起参照年

利率 6%计算逾期付款损失至付清止。 三、原告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前按被

告提供的开票信息将本案货款增值税发票开具给被告。 四、原、被告就本案其他无争议,此纠纷就此终结,以后各方均互不追究。 五、案件受理费

8961 元,减半收取 4480.5 元,财产保全费 3270 元,合计 7750.5 元,由被

告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并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前给付

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 2019 年 06 月 27 日



上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我司已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披露,详见《信达证券关

于双发股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控股股东股权曾被司法冻结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 泊头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711920

立案时间: 2019-04-09



案 号: (2019)冀 0981 执 713 号



3、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68472

立案时间: 2019-06-21



4、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03190

立案时间: 2019-09-02



案 号: (2019)苏 0282 执 5222 号



5、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03190

立案时间: 2019-09-02



案 号: (2019)苏 0282 执 5223 号



6、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00000

立案时间: 2019-09-02



案 号: (2019)苏 0282 执 5224 号



7、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0000

立案时间: 2019-09-02



案 号: (2019)苏 0282 执 5225 号



8、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04840





案 号: (2019)苏 0282 执 5226 号



9、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