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2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832607 证券简称:安华生物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安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受目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限制,公司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时,因该股东与受让方事前已协商一致的成交价格远低于目前交易规则所规定的大宗交易价格下限,导致股东与受让方不能及时完成股票交易,鉴于上述现实原因,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并提请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于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根据股转系统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转让日(2021 年 7 月 16 日)停牌。公司拟于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一个月内向股转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股转系统自律审查通过时间为准。
公告编号:2021-027
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秀云出具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函》: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在综合考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等因素的基础上,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公司全部股票进行回购,收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时的成本价格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为依据,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异议股东申请股票回购的期限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即股转系统出具同意公司终止挂牌的书面确认函之日)起 1 个月内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其提出书面回购申请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股票回购事项。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股转系统审批。因此,关于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回购股票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
联系人: 赵艳辉
联系电话:0543-3080077
传真:0543-3088807
邮箱:info@awabiopharm.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 12 路 488 号
特此公告。
山东安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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