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8
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832601 证券简称:天鸿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53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3,392.22 万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全部资产等额划分为 标明面值。公司全部资产等额划分为
3,053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 3,392.22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053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392.22万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同股同权,无 股,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同股同权,
其他种类股。 无其他种类股。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公告编号:2023-031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因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更,具体以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准。
三、备查文件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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