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4
公告编号:2018-028
证券代码:832598 证券简称:大野创意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大野景观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大野景观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
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
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
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为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有其他股东对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有异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安
排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满足如下条件:
1、 在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 未出席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
案》提出有效反对/弃权票的股东。
3、 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4、 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
按照不低于该等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
格及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至公司
公告编号:2018-028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期间的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参考价格,回购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同意公司终止挂牌函之后的30日内,为本次回购的有效期限,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文鹃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5号水星大厦B座14楼
联系电话:023-67887799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实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特此公告。
重庆大野景观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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