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2597 证券简称:中移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中移能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要求,山东中移能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 2023 年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1278 号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做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2023 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3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列示应收介休市衡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介休衡展”)借款余额 3,122.86 万元(其中本金 3,050.00 万元),介休衡展未能按照借款协议约定偿付到期借款,该项其他应收款余额是否能够收回存在不确定性。虽然我们实施了函证、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我们仍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该款项可回收性的管理层估计做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贵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发布对外财务资助公告,介于介休市衡展贸易有
限公司多次无偿为公司介绍客户,一直保持良好合作,对接资源,介绍潜在客户。拟向对方提供借款 4,700 元人民币,利率为 0,用于年底生产经营周转,借款期限 180 天。因审计师审计程序大量涉及到对方公司内部管理信息,虽经我方极力协调,仍无法执行满意的审计程序,对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本公司针对此事项说明如下:
受疫情和行业大环境影响,对方资金周转困难,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收
回 300 万元,2 月 22 日收回 200 万元。虽原协议并未到期,但公司主动对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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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签订分期付款协议。已于 4 月 26 日收回 1,150 万元,余款 3,050 万元自 5
月 31 日起执行有息借款,年化利率 4%,本金分三期还款,2023 年 7 月 31 日前
还款 1,050 万元,9 月 30 日前还款 1,050 万元,11 月 30 日之前还款 950 万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仍有 3,122.86 万元(其中本金 3,050.00
万元)未能收回,经与对方对接,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签署完成了与介休市衡
展贸易有限公司和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二》,剩余借款
本金 3,050 万元延期 1 年,延期期限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延期期间利息按借款固定年利率 3.5%以日计息。
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有信心将如期收回全部资金。
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山东中移能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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