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宇科技: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翔宇科技资讯
2022-04-08 15: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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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08


证券代码:832591 证券简称:翔宇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威海翔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的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公告,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的有关挂牌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年报信息披露指引、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本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第六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责必究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财务报告重大差错的认定与处理程序

第七条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重大会计差错是指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重要性取决于在相关环境下对遗漏或错误表述的规模和性质的判断。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和性质是
判断该会计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的决定性因素。
第八条 财务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即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六)经审计机构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更正的,但因会计政策调整导致的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以及因相关会计法规规定不明而导致理解出现明显分歧的除外;
(七)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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