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9
证券代码:832580 证券简称:中绿环保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10.00 元/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5,000,000股(含 5,000,000股),预计募集金额不超过 50,000,000元(含50,000,000元)。
2015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上述议案。
2015年10月27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认购对象应于2015年10
月30日(含当日)-2015年11月30日(含当日),将认购资金汇入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指定账户。
2015年12月2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 [2015]15168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15年 11月 30日止,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399,500.00
元,其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5,000,000.00元,
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4,399,500.00元。
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6】735号《关于
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公司在2016年3月4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 (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截至 2016年 8月1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余额均
使用完毕,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募集资金一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总额49,399,500.00元。
上述股票发行新增股东均按照《股票发行认购公告》的要求,于2015年11月30日(含当日)前将认购对象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号:141 000 684 018 170 082 133
募集资金进入上述账户后与上述账户原有资金一起参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高新开发区支行提供的现金管理服务,具体如下:
交行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141000684018170082133账户(以
下简称“本账户”)为公司基本账户,同时根据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高新开发区支行签订的“蕴通账户服务协议”,交通银行为公司提供“蕴通账户服务”,即提供涵盖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流动性管理、票据管理等服务的综合性现金管理服务。公司于 2016年1月1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高新开发区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B 款理财产品协议,该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评级为极低风险产品,产品开放期自2012年6月18日至产品提前终止日,产品开放期内可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本账户涉及现金管理服务的理财产品余额为27,000,000.00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单项及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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