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7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832580 证券简称:中绿环保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判决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知悉,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中绿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绿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白惠峰收到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9日作出的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晋0302刑初75号),因白惠峰在2006年-2009年任中绿集团总经理期间向时任山西省环保厅厅长行贿,判白惠峰及中绿集团犯单位行贿罪成立,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白惠峰及中绿集团刑事处罚。
上述行为发生在2006年-2009年间,且发生在中绿集团,白惠峰目前也未在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因此与公司无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生产经营受限的情况,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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