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32574 证券简称:亨戈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亨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2021年发 2020 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购买材料 1,100,000.00 338,938.05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人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人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房屋租赁、代收水电费 200,000.00 158,394.40
合计 - 1,300,000.00 497,332.45 -
(二) 基本情况
1、实际控制人吴悦君养父赵光明持有浙江暨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9.42 %的股权,构成关联关系。
2、实际控制人吴悦君哥哥赵腾飞为诸暨新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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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董事,诸暨新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诸暨市飞瑜机械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构成关联关系。
3、公司监事吕航君持有浙江来丰机电有限公司 25%的股份,构成关联关系。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吴悦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任何一方利益的行为。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1、将公司约 2107 平方米办公楼出租给浙江暨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费为 10 万元/年,按年收取。
2、因公司向浙江暨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租办公楼产生的代收代缴水电费预计 10 万元,按实结算。
3、公司向诸暨市飞瑜机械有限公司采购材料,预计金额 60 万元,按实结算。
4、公司向浙江来丰机电有限公司采购材料,预计金额 50 万元,按实结算。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完成公司生产经营任务,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而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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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六、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亨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亨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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