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禾: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海青禾资讯
2022-07-29 16:24:4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7-29


证券代码:832572 证券简称:上海青禾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青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出售方:上海青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交易方:李勇、周晋先

3.交易标的:杰宇曦无锡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杰宇曦”或“子 公司”)55%的股权。

4.交易事项:公司向李勇、周晋先出售无锡杰宇曦 55%的股权。

5.交易价格:公司拟以 2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公司持有无锡杰宇曦公
司 55%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 其 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 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 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挂
牌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 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 股 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资 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 售股权导致 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 以被投资企业的 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 成 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 账面价值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 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2,211,522.21 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5,218,772.90 元,
期末资产总额 50%为人民币 11,105,761.11 元,期末净资产额 50%为人民币
2,609,386.45 元,期末资产总额 30%为人民币 6,663,456.66 元。

本次公司拟将持有的子公司 55%股权,以人民币 20 万元转让,转让完成
后,公司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无锡杰宇曦最近一
期(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695,511.81 元,净资产为 226,566.40 元。本次出
售无锡杰宇曦 55%的股权,交易未到达《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关于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按《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相关 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李勇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安镇华夏世纪锦园 259-903

关联关系:李勇现任上海青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自然人

姓名:周晋先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清扬御庭 6-2302

关联关系:周晋先现任上海青禾服装股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