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财智”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制度,通过日常了解、核查银行流水单、查阅会计记录、
获得相关声明资料等方式对 2017 年 1 月、2018 年 12 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第一次募集资金情况
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依据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向李亚军、王月霞合计发行 2,200,000 股,
每股 1.25 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12.79%,募集资金 2,750,000 元。
截至 2017 年 3 月 15 日止,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 27-00004 号《验资报告》,发行对象累计实际认购 2,200,000股,实际认购金额 2,750,000 元。
2017 年 5 月 2 日,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7】2531 号《关于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二)第二次募集资金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发行方案》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管理(三方监管协议)>》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议案。依据发行方案,公司向
李亚军和温朝晖合计发行 1,160,000 股,每股 3.5 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5.32%,
拟募集资金 4,060,000.00 元。
截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止,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大信验字【2019】第 27-00001 号《验资报告》,发行对象累计实际认购 1,160,000股,实际认购金额 4,060,000.00 元。
2019 年 2 月 18 日,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9】581 号《关于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制度等要求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制定了《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了约定。2021 年年度,湖南新财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重大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制度的情形。
(一)第一次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已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与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31899991010003664538。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均直接存入该专户。
(二)第二次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已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31899991010004528227。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均直接存入该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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