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7
公告编号:2018-012
证券代码:832552 证券简称:华隆电力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辽宁华隆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7月16日,电话通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晓强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次会议已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春支行申请借款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8-012
因公司业务需要,拟向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春支行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仟零捌拾万元整,贷款期限为五年,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
以上借款明细内容以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业务需要,拟向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春支行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仟零捌拾万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晓强先生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以上借款明细内容以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刘晓强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春支行申请借款,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晓强先生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需股东大会对《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议于2018年8月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公告编号:2018-012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辽宁华隆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