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0
证券代码:832552 证券简称:华隆电力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辽宁华隆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辽宁顺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购买方:辽宁华隆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易对手方:赵冬梅女士、姜忠伟先生;
交易标的:辽宁顺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泰电力”);交易事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以现金收购赵冬梅女士、姜忠伟先生所持有的顺泰电力 100%的股权。
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审定的总资产为208,129,625.40
元,净资产为117,222,321.87元,净利润为10,169,285.06元;顺
泰电力审计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审计审定的总资产为428,976.29
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 0.21%,净资产为425,033.30元,占公司
净资产比例为0.36%,净利润为-74,966.70元,占公司净利润比例为
-0.74%。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且12个月内不存在购买相同或相似资产的情况,所以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规定,2017年4月5日董事长签署了《关于辽宁顺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决定》。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股权收购需要到丹东市振兴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变更登记。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赵冬梅,女,中国,住所为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山东街76号6单元617室,最近三年担任过顺泰电力执行董事兼经理,持有顺泰电力实缴股权的50%。
交易对手方: 姜忠伟,男,中国,住所为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
山东街76号6单元617室,最近三年担任过顺泰电力监事,持有顺泰
电力实缴股权的50%。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辽宁顺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
交易标的所在:辽宁省丹东市;
交易标的币种:人民币。
成交价格以经审计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时的特殊披露:本次股权交易标的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由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本次股权交易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出让方:赵冬梅女士、姜忠伟先生;
受让方:辽宁华隆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出让方将其持有的顺泰电力100%的股权转让给受让
方;
交易价款:本次股权交易的转让总价款为441,740.93元(大写:
肆拾肆万壹仟柒佰肆拾元玖角叁分);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二)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的顺泰电力2017年3月31日审计报告(上会深报字(2017)第 0128 号),截至 2017年 3月 31 日顺泰电力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25,033.30元;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17)第57号),截至2017年3月31日顺泰电力经评估的净资产为42.51万元。本次收购赵冬梅女士、姜忠伟先生所持有的100%股权对应价格为441,740.93元。
(三)时间安排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2017年4月5日,过户时间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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