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盛锌业: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摘牌双盛资讯
2022-08-10 15: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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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1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作为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盛锌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原主办券商,通过协助双盛锌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 否



挂牌风险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3 其他 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 不适用



4 其他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否



5 公司治理 未及时完成董监高换届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需在 5 月

5 日首次披露公司挂牌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公司应当每 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年度报告披露或全国股转公司作出挂牌终止挂牌的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披露过相关公告。





因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且不配合主办券商及全国股转公司核

查工作,未按要求提供相应信息,2022 年 7 月 8 日,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及公

司时任董事长张月凤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朱亚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主办券商已督促双盛锌业自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完成信息披露,公司未作回复、亦未提供信息披露文件。



3、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



主办券商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的规定每月向公司发送了问题清单,就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等进行询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连续七个月未向主办券商作回复。主办券商难以获悉公司目前财务、经营状况,无法判断公司是否已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总经理徐桂森已明确告知将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

导工作,不配合主办券商任何现场或非现场核查工作。主办券商已多次通过微信、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联系,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未作回应。

4、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华鑫证券已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华鑫证券

和双盛锌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

议函,华鑫证券与双盛锌业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2 年 2 月 9 日起解除。



截至 2022 年 5 月 9 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已满三个月,尚无

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双盛锌业持续督导工作。



5、未及时完成董监高换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已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任期届满,主办券

商已督促公司尽快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通知主办券商是否进行换届选举,亦未披露换届或延期换届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

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且前述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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