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大股份: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鸿大股份资讯
2019-12-17 15: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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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2-17


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832543 证券简称:鸿大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衡阳鸿大特种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管理和公司运营成本管控,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
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处置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
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内容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h tt p://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项后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时间为准。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将回购或者指定第三方回购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

(1) 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但未参加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2) 已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 在提出回购意向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

公告编号:2019-022

东。

(二)回购价格:以不低于其获取公司股份的初始成本进行回购,具体价格双方协商为准。

(三)提出回购意向有效期限:

1、提出回购意向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
起 10 个工作日内。

2、异议股东须在提出回购意向有效期内以书面方式明确提出回购申请。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明确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的,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以下为公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建文

联系电话: hyhdtg@163.com

联系邮箱:0734-8871616

联系地址:衡阳市大栗新村 18 号 3 号厂房

衡阳鸿大特种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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