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2542 证券简称:金软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山东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山东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neeq.com.cn)的《山东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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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山东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公告》、《山东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股份以合理的价格进行收购,收购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并且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考虑公司除权除息对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价格的影响),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以公司2018年年度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的《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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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份的数量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之次日起3个转让日内,为本次回购的申请有效期限。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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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根据预留和其他联系方式,主动联系异议股东,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进行说明、解释。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宋凯
联系电话:(053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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