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华控股: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洁华控股资讯
2022-04-28 17: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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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14

证券代码:832537 证券简称:洁华控股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洁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无 1、新增:第十二章 第一百八十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
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
略管理行为和重要工作。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当自
行协商解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其
他投资者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
合理安排。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应当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提供现金选择权、回
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
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

公告编号:2022-014

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失
进行赔偿。

2、原“十二章 附则”改为“十三章 附则”,相对应的条款
也一并往后顺延。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规定,公司根据此项细则为依据,拟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

三、备查文件

《洁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洁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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