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6
证券代码:832537 证券简称:洁华控股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洁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537 洁华控股 2021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姚猛、张爱国律师。
(七)会议地点
洁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各项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均能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严格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
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6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
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已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已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及《2020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1-011)。
(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审议《关于授权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已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九)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已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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