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2
公告编号:2023-072
证券代码:832531 证券简称:元丰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河南元丰科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河南元丰科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收购报告书》、《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元丰科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元丰科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河南嘉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济源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河南元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收购报告书(修订稿)》、《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河南元丰科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元丰科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河南嘉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济源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河南元丰科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收购进展
济源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集团”或“收购人”)按照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向张卫卫支付了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向闫小波支付完成了全部股份转让价款。截止本公告披露
之日,按照创新集团与闫小波、张卫卫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张卫卫委托给创新集团的 1,114,167 股股份(现处于限售状态)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2%,闫小波委托给创新集团的 7,667,650 股股份(现处于限售
公告编号:2023-072
状态)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109%,已全部生效。
2023 年 12 月 18 日,创新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田华 520,000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2.3337%。
三、后续安排
各方将继续根据《收购报告书》、《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的具体内容执行剩余股份过户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关于收购进展的相关信息。
河南元丰科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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