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8
公告编号:2018-046
证券代码:832528 证券简称:斯迈柯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南京斯迈柯特种金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南京斯迈柯特种金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公司将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25日。
二、新增临时议案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琳(持有公司股份21,501,000股,占总股本29.08%)提交的《关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增加《关于公司为中润环能集团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其名下土地和房产为抵押,为关联方中润环能集团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授信额度和担保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中润环能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王菊林,公司本次为中润环能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方中润环能集团有限公司贷款后可以为公司提供现金流和业务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关于临时议案资格审查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
公告编号:2018-046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临时议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琳有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时间、提案程序等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四、增加临时议案后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中润环能集团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
特此公告。
南京斯迈柯特种金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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