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宇环境: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晶宇环境资讯
2019-09-03 18: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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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9-03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2507 证券简称:晶宇环境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915597697



承诺主体名称 肖龙博、陆 魁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公司股票终止

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对异议股东申报

股份的回购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2019 年 9 月 19 日



承诺有效期 其他



自公司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 2019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承诺履行期限 过之日起至终止挂牌申请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之日止。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终止挂牌申请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公告编号:2019-025



任公司的同意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1、回购对象需满足如下条件:



(1)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2)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出席 2019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并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提出有效反对或弃权票的股东。



2、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并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3、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终止挂牌申请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之日止,为本次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承诺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4、争议调解机制



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承诺。

四、其他说明







公告编号:2019-025



五、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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