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0
公告编号:2018-049
证券代码:832507 证券简称:晶宇环境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关联方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累计借款金额不超过6500万元人民币。
上述委托贷款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鄂尔多斯市伊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042%)的控股股东间接持股的公司,为鄂尔多斯市伊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8-049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街坊区六中南
注册地址: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街坊区六中南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原煤生产、加工、运销、销售;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矿山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路建设与经营;煤化工、煤化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蔬菜、水果及生肉的零售;农畜产品加工及销售;购售电。(二)关联关系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鄂尔多斯市伊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042%)的控股股东间接持股的公司,为鄂尔多斯市伊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财务资助,关联方除向公司收取一定的利息费用以外,不向公司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累计借款金额不超过6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及借款利率以届时签署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拟以约6542万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为此次委托贷款借款向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8-049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融资,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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