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1
关于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宇环境”或“公司”或“发行人”)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 辅导人员
前次报送辅导进展报告时,招商证券成立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王志伟、张远明、尹涛、张帆、曹亮、翟佳俊、刘牧谦、姜蘅八位同志,其中王志伟,尹涛为保荐代表人,王志伟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本次辅导期间内,为补充相关辅导力量,履行辅导职责,新增黄泽森、成力凡作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上述人员调整后,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变更为:王志伟、张远明、尹涛、张帆、曹亮、翟佳俊、刘牧谦、姜蘅、黄泽森、成力凡。以上辅导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正式员工,具有从事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时间为前次辅导进展报告出具日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在本次辅导期间,招商证券采取了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主要以组织自学、专题研讨等方式,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予以解决。
辅导人员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辅导,辅助公司规范内控制度,督促公司完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持续收集、整理历史沿革、业务技术、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基础材料。同时,辅导小组持续对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和整理,并对专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讨论,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2、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中介机构、辅导对象继续定期召开协调会,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对辅导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辅导机构及中介机构随时与辅导对象保持沟通。
3、规范运行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协助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环境。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通过对发行人尽职调查,辅导小组前期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要为:发行人内控规范程度有待提高。前期辅导期内,辅导小组督促发行人规范财务运作,管理层已根据整改建议实施整改,整改效果良好。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对发行人进行了持续的尽职调查,就发现的问题与辅导对象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辅导机构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全面规范运作的理解和认识,包括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确保公司的法人治理制度和内部管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内部控制水平。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为:王志伟、张远明、尹涛、张帆、曹亮、翟佳俊、刘牧谦、姜蘅、黄泽森、成力凡。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工作将围绕着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辅导对象自学、讨论等多种方式的学习、交流开展,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第一,进一步完善法律和财务核查工作;
第二,结合公司前期整改情况进一步细化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内控水平,保证辅导效果;
第三,针对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开展下一步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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