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3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2506 证券简称:美通筑机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美通筑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浙江美通筑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和 2024 年 5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干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4 年 5 月 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34.29%股份的股东仇德胜书面提交的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提请在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 2024 年度拟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设备等)为上
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敬东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仇德胜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仇德胜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和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美通筑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美通筑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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