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通筑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美通筑机资讯
2023-05-22 15:38:2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5-2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美通筑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美通筑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3H0731 号
致:浙江美通筑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美通筑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通筑机”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美通筑机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美通筑机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发出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如下:

1.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2022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5. 《2023 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

6. 《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7.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项说明》

9. 《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1. 《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00;召开地点为公
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通知公告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浙江美通筑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8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所见证律师。

经股东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计 18 人,共计代表股份 94,541,12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89.76%。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