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美通筑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
规范活动相关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相关要求,浙江美通筑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通筑机”、“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按照公司治理有关文件的精神,严格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美通筑机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对美通筑机 2022 年度的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事项 是或否
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 是
则完善公司章程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是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是
建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是
建立承诺管理制度 是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是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是
建立印鉴管理制度 是
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是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0 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0 人。公司监事
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3 人,其中 2 人担任董
事。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设置是否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事项 是或否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否
公司出现过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否
公司出现过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否
公司出现过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否
公司出现过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否
公司是否设置以下机构或人员:
事项 是或否
审计委员会 否
提名委员会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否
战略发展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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