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直升:关于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首航直升资讯
2023-05-04 16: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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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5-04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32494 证券简称:首航直升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事先



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4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4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监管执行部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关磊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王乐军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王新宇 董监高 时任董事兼总经理



黄杰 董监高 时任监事兼会计机构负

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及时披露质押担保;2018 年、2019 年相关定期报告关于质押担保事项

的表述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质押存款被扣划;首航直升 2020 年半年度 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告编号:2023-021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未及时披露为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集团)借款提供 质押担保



2018 年 2 月至 3 月、2018 年 9 月、2019 年 3 月,根据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安排,首航直升用其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盛京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为质物,为当时第一大股东旅游集团向盛 京银行的借款分别提供三次质押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 18.3 亿元、6 亿元、 12.3 亿元,对于上述质押担保事项,首航直升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18 年、2019 年相关定期报告关于质押担保事项的表述存在虚假记载

首航直升 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

2019 年年度报告均披露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3.未及时披露质押存款被扣划



由于旅游集团未及时偿还盛京银行贷款,盛京银行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2020 年 3 月 1 日将首航直升用于质押担保的存单资金 6 亿元、12.3 亿元

从其募集资金专户扣划用于归还旅游集团贷款。在前述扣划时点(2019 年 9 月

11 日、2020 年 3 月 1 日),首航直升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首航直升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前述质押存款扣划后,导致首航直升 2020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虚增货

币资金 18.3 亿元。同时,首航直升在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不存在对外担

保、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相关表述存在虚假记载。对于前述质押担保、关

联方资金占用,首航直升直至 2021 年 3 月 9 日在《2020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

后)》中才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时任董事长关磊、王乐军、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王新宇、时任监事兼会计 机构负责人黄杰或参与相关违规担保事项的审批或知悉质押资金被划扣或为 相关定期报告虚假记载的责任人员,对其任期内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能忠



公告编号:202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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