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直升: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首航直升资讯
2022-07-18 17: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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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7-18


证券代码:832494 证券简称:首航直升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占股

名称 性质 股数 股数 占股本 时间 方式
本比

(股) (股) 比例



合计持 300,00 14.8 0 0% 2022 执行

海航旅 有股份 0,000 5% 年 7 月 法院

游 集 其中: 0 0% 0 0% 15 日 裁定

团 有 无限售

限 公 股份

司 有 300,00 14.8 0 0%

限售股 0,000 5%



金鹿 合计持 274,96 13.6 0 0.00% 2022 执行

( 北 有股份 5,000 1% 年 7 月 法院

京 ) 其中: 274,96 13.6 0 0.00% 15 日 裁定

公 务 无限售 5,000 1%

航 空 股份


有 限 有 0 0.00% 0 0.00%

公司 限售股



北京首 合计持 207,85 10.2 0 0% 2022 执行
都 航 有股份 0,000 9% 年 7 月 法院
空 有 其中: 0 0.00% 0 0% 15 日 裁定
限 公 无限售

司 股份

有 207,85 10.2 0 0.00%

限售股 0,000 9%



2021年2月10日,海南高院裁定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航空集团”)、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前述7家公司的管理人。

经前述7家公司管理人申请,2021年3月13日,海南高院裁定对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实施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海航集团管理人担任321家实质合并重整公司的管理人。

管理人按照“公开、透明、择优、依法合规”原则,依法组织遴选评审工作,最终正式确定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为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战略投资者。

2021年9月29日,321家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截止时间
为2021年10月20日16:00。

2021年10月23日,管理人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 布《<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 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的公告》,债权人组表决通过了《海航集 团等321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海航集团 等321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1年10月31日,海南高院作出(2021)琼破1号之六《民事 裁定书》,裁定批准《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重整计划》。

依据《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重整计划》,海南省高级人民法 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将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 旅游”)持有的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直 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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