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3
公告编号: 201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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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2491 证券简称: 奥迪威 主办券商: 红塔证券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 根据《 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 2017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张曙光、 姜德星、 舒小武、 曹旭光、 林益民、 黄海涛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任期三年,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计算。
选举刘圻、 田秋生、 马文全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
期三年,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选举蔡锋、 秦小勇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任期三年, 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 25,885,650 股, 占出席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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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 占出席 2017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0
股, 占出席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实际到会
股东 9 人, 持有公司股份 25,885,650 股, 占股份总数的 23.71%,
会议由董事长张曙光主持。
2、 根据《 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
选举马拥军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任期三年, 任
职期限与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
一致。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 84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 3 日前以内部公告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
职工代表 84 名, 实到职工代表 84 名, 会议由公司职工代表马拥军
主持。
(二)被任免董事、 监事人员情况
董事张曙光持有公司股份 21,214,940 股, 占公司股本 19.43%。
董事姜德星持有公司股份 6,990,670 股, 占公司股本 6.40%。
董事舒小武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 0.00%。
董事曹旭光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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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林益民持有公司股份 3,750,030 股, 占公司股本 3.44%。
董事黄海涛持有公司股份 2,426,670 股, 占公司股本 2.22%。
独立董事刘圻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 0.00%。
独立董事马文全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 0.00%。
独立董事田秋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 0.00%。
监事蔡锋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 0.00%。
监事秦小勇持有公司股份 535,020 股, 占公司股本 0.49%。
监事马拥军持有公司股份 58,000 股, 占公司股本 0.05%。
截至本公告日, 上述董事、 监事人员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 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
管问答》 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不存在《 公司法》 、 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监事的情况。
(三)任命原因
公司董事、 监事任期届满, 进行换届选举。
二、 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成员人数的影响
此次换届选举符合《 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人
员任职后,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成员人数符合法定要求。
(二)对公司生产、 经营上的影响
按照《 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选举属于正常换届选
举, 保证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正常开展, 未对公司生产、 经
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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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备查文件
( 一) 《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
( 二) 《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
大会决议》 。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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