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8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4-045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二、本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也不包括除实际控制人张曙光、黄海涛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父母、子女。本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和本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除公司《2023 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外,公司未设置其他获授权益条件。
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股票以 2024
年 5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张曙光等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6.25 元/股。
特此公告。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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