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普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颐普股份资讯
2021-03-10 19: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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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10


证券代码:832489 证券简称:颐普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西安颐普数字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2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贤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罗欣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范贤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选举范贤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范贤君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蒙庆栎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选举蒙庆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蒙庆栎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粉娜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选举张粉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张粉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罗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选举罗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罗毅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赵晨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选举赵晨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赵晨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现状和发展需求,为了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和友好协商,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再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公司拟聘请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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