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32471 证券简称:美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3 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独冯文英女士、独立董事林金锋先生、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文杲先生组成,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冯文英担任。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
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于 2023年 11 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独立董事冯文英女士、独立董事林金锋先生、董事张玉新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冯文英担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3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审 《关于 2022 年审计报告的议 同意
月 27 日 计委员会第一次 案》;《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会议 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2023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审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 同意
月 18 日 计委员会第二次 摘要的议案》
会议
2023 年 10 第三届董事会审 《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同意
月 28 日 计委员会第三次 告>的议案》
会议
2023 年 11 第三届董事会审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同意
月 15 日 计委员会第四次 案》
会议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其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
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
理层 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等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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