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2
证券代码:832461 证券简称:西域旅游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概述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有如下两项:
(一)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变更
公司于2013年9月通过投标方式取得天池景区区间车、索
道、游艇等经营项目30年的特许经营权,期限自2013年9月1
日起至2043年8月31日止。
根据《企业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
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公司未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而是按照预测景区内的经营项目收入每五年逐步递增的方式进行了分配摊销。
在2014年至2016年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的区间车、索道、
游艇等经营项目收入是逐年递增的,而不是阶段性递增的。为了更合理、恰当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损益,决定将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的摊销政策由预期收益法调整变更为按直线法摊销。
按照直线摊销法能够更合理、恰当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损益情况。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按直线法每年摊销金额为291万,本次变更涉及对以往年度
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追溯调整,影响金额为
调增摊销经营权使用费合计712万元,其中:2013年9-12月调
增97万,2014年调增205万、2015年调增205万、2016年调
增205万。
本次变更及追溯调整未导致公司最近两个报告年度已披露的年报盈亏性质的改变。
(二)政府补助
1、变更原因
为了使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更加符合经济业务实质,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准则于2017 年6 月12 日起施行。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内容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拨款文件规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上述用于购买资产外,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
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以及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可以按应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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