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视影视:东吴证券关于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摘牌传视资讯
2020-12-03 15: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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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03


东吴证券

关于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吴证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我司”)作为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视影视”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东吴证券作为传视影视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1、公司近期股价存在较大波动;

2、公司在 2020 年 9 月底至 11 月底期间出现三次董事、高管离职情况;

3、经我司通过企查查平台对公司核查发现,公司在 2020 年 11 月 13 日至 11 月
27 日期间出现 11 笔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情况,合计金额 35,444,708 元;

4、根据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浙 0291 财保 64 号民事裁定
书(2020 年 8 月 31 日裁判、2020 年 10 月 23 日发布),冻结被申请人苏州传视
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欣名下银行存款 27,000,000 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公司并未就被列为被执行人以及资产被冻结事项进行公告。

此外,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披露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截止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归属
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94,814.04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029,949.57 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根据以上情况,主办券商就公司资产被冻结、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管变动相对频繁以及公司财务情况进行风险提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存在资产被冻结、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管变动相对频繁以及经营情况不佳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鉴于上述情况,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被执行信息及冻结信息截图

东吴证券
2020 年 12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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