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通:关于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恒宝通资讯
2023-04-24 20:15:36
  • 2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32449 证券简称:恒宝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 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拟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 款、可随时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累计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投资额度内,投资产品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 投资,但再投资的金额包括在上述额度内,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 到期投资产品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现金管理额度包括全资子公司 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购买的产品。


公告编号:2023-007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 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 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可随时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 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 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在投资额度及 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及自身资金需要变化会进行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公告编号:2023-007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选择的投资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 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

2、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现金管理业务的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 作现金管理业务;

3、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暂时闲置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 值变动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闲置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5、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本次投资保本型产 品,风险较低,所使用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金额在授权额度之内,按照决策、 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原则规范审批流程和决策机制,投资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