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4
证券代码:832446 证券简称:三瑞高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三瑞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第六次临
时股东会决议于2017年11月24日审议并通过:
(1)选举郑柏存先生、彭国华先生、王鑫平先生、傅乐峰先生和沈燕丽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三年,自2017年11月24日起至 2020年11月 23日止。
(2)选举冯中军先生和刘炜峰先生为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会监事,任职3年,自2017年11月24日起至 2020年11月 23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实际到会股东7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29,275,000股,占股份总数的88.71%,会议由郑柏存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29,2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7年 11
月 24 日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代表一致选
举邓最亮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17年11月24日起至 2020年 11月 23日。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4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郑柏存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续聘沈燕丽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时新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上述人员任职为3年,自2017年11月24日起至 2020年11月 23日止。
上述决议表决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年 11月 24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冯中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2017年11
月24日起至 2020年11月 23日止。
上述决议表决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任命董事、总经理郑柏存先生持有公司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
任命董事彭国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1.82%;
任命董事王鑫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
任命董事傅乐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
任命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沈燕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
任命监事冯中军先生持有公司股0股, 占公司股本的 0.00%;
任命监事刘炜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 0.00%;
任命监事邓最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 0.00%;
免职的监事刘克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 0.00%;
免职的监事张垚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 0.00%;
免职的监事沈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
免职的副总经理李树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任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因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本次任命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三、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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