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隆股份: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2018-017](补发)
江隆股份资讯
2018-04-13 19: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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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3

证券代码:832443 证券简称:江隆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



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本次补充确认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共两笔。



1、公司2017年为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一厂代收代付电费



117,249.13元。



2、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原集体制的员工因在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工作的员工人事关系未转移。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出具了《关于本公司集体职工在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工作的声明与承诺》,声明因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经营困难,推荐其集体制职工受聘于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聘用期间虽为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的集体制职工,但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未给其发放薪资。因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的改制工作尚未完成,员工的集体身份与劳动关系还无法变更,社会保险关系暂时也无法转移,公司代收代缴集体职工的各项社保费用2017年度共计843,655.20元,其中506,241.28元社保费用关联交易未及时履 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此关联交易属于代收代缴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在2017年10月11日之前是公



司股东,持有公司40%的股份;



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一厂是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4票, 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晓光回避表决,本议案 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景德镇市昌河汽车 江西省景德镇市毛 集体所有制 潘陈榜



配件制造公司 家畈



景德镇市昌河汽车 江西省景德镇市湖 集体所有制 李凤瑞



配件制造一厂 田画眉楼



(二)关联关系



1、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在2017年10月11日之前是



公司股东,持有公司40%的股份;



2、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一厂是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帮助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一厂代收代付电费,交易具有必要性,未来该行为会一直存在,具有持续性。公司帮其代收代付电费金额较小且属于代收代付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构成了此次关联交易;



2、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原集体制的员工有在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工作的员工人事关系未转移。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出具了《关于本公司集体职工在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工作的声明与承诺》,声明因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经营困难,推荐其集体制职工受聘于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聘用期间虽为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的集体制职工,但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未给其发放薪资。因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的改制工作尚未完成,员工的集体身份与劳动关系还无法变更,社会保险关系暂时也无法转移,公司代收代缴集体职工的各项社保费用2017年度共计843,655.20元,其中506,241.28元社保费用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此关联交易属于代收代缴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此次偶发性关联交易不收取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1、公司帮助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一厂代收代付电费,交易具有必要性,未来该行为会一直存在,具有持续性。公司帮其代收代付电费金额较小且属于代收代付行为,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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