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7
证券代码:832443 证券简称:江隆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
(JingdezhenJianglongAutomobilemufflerCo.,Ltd.)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湖田画眉楼
股票发行方案
主办券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二O一七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公司基本信息......6
二、发行计划......6
(一)发行目的......6
(二)发行对象范围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6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7
(四)发行股份数量......7
(五)公司除息除权、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情况......7
(六)本次股票发行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8
(七)历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8
(八)募集资金用途及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8
(九)募集资金管理......10
(十)本次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11
(十一)本次股票发行前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11
(十二)本次股票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11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1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和风险......12
五、拟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12
(一)合同主体......12
(二)认购方式及支付方式......13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13
(四)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13
(五)自愿限售安排......13
(六)估值调整条款......13
(七)违约责任条款......13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中介机构信息......13
(一)主办券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4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14
(三)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4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5
释义
简称 释义
江隆股份、公司、本公司 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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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