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7
证券代码:832443 证券简称:江隆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12月4日,以电话和邮件方
式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7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梁鲁女士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鲁女士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决议的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
行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为不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本次股票发行拟增资不超过300.00万股(300.00万股)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300.00万元(3,300.00万元)。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开展瓷器相关业务。不确定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
议案内容: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公司将与主办券商、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
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近期定向发行股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本次股票发行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十二个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文件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结构将发生变更,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完成本次股票发行事项后,根据公司最新的股本总额、股权结构以及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待公司股票发行及中登登记完成后进行工商备案,具体内容以工商备案为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议案内容: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于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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