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5
公告编号:2017-076
证券代码:832443 证券简称:江隆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主办券商,并于2015年6月1日经国信证券推荐,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公司自聘请国信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国信证券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秉承专业服务精神,在挂牌阶段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及审慎核查,为公司提供了业务、运营、治理结构方面的规范建议;在持续督导阶段,国信证券积极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在公司业务发展、规范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公司积极配合与落实国信证券提出的各项意见与建议,对其工作表示满意及感谢。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信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另外,公司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做了充分的沟 公告编号:2017-076
通,双方就承接持续督导相关事项达成了共识,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书》,后续将由首创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2017年12月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就公司更换持续督
导主办券商出具了《关于对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首创证券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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