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7
公告编号:2017-054
证券代码:832443 证券简称:江隆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 10月 15日以信函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监事、高管人员发出,会议于2017年 10月25日9:30至12:00在法人股东公司-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
1、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归还银行借款,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李喆(李 公告编号:2017-054
喆先生已于2017年10月12日辞去公司董事兼董事长职务,在公司
股东大会选出新任董事和董事长前,继续履职)拆借资金80万元,
上述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56。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原董事长李喆回
避表决。
2、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归还银行借款,拟向公司股东-景德镇市昌河汽车配件制造公司拆借资金20万元,上述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56。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王晓光回避
表决。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定于2017年11月11日召开2017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条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4
景德镇江隆汽车消声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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